導讀
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通知,組織開展2025年度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總結評估工作。此次總結評估工作面向地級及以上行政區,主要評估5G流量提升情況、5G連接規模情況、5G應用創新情況、5G網絡建設情況、5G應用政策支持情況等五個方面。通過持續開展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總結評估工作,鼓勵引導各地因地制宜加大政策支持和資源保障,凝練推廣5G應用發展經驗做法,推動相關單位加快5G規模應用,培育新質生產力,壯大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動能。
關于開展2025年度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總結評估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通信函〔2025〕4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播電視網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5G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5G規?;瘧谩皳P帆”行動升級方案》(工信部聯通信〔2024〕22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5G應用“揚帆之城”總結評估工作的通知》(工信廳通信函〔2023〕322號)工作部署,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總結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過持續開展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總結評估工作,鼓勵引導各地因地制宜加大政策支持和資源保障,凝練推廣5G應用發展經驗做法,推動相關單位加快5G規模應用,培育新質生產力,壯大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動能。
二、重點內容
面向地級及以上行政區(以下統稱城市),主要評估以下內容(參考指標見附件1):
(一)5G流量提升情況。包括5G個人用戶普及率、5G網絡接入流量占比2項指標情況,促進5G網絡接入流量提升的主要做法。
(二)5G連接規模情況。包括重點行業領域5G應用滲透率、5G物聯網終端連接數量2項指標情況,提升重點行業5G應用用戶數量和5G物聯網終端連接數量的主要做法。
(三)5G應用創新情況。包括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有關部門組織的試點項目和優秀案例情況、“綻放杯”5G應用征集大賽全國賽獲獎情況、5G融合應用創新主體創建情況,加快推進5G應用創新方面的經驗和做法。
(四)5G網絡建設情況。包括每萬人擁有5G基站數、5G行業虛擬專網數量2項指標情況,推進5G網絡建設和行業虛擬專網建設的主要做法。
(五)5G應用政策支持情況。包括地方政府為推動5G應用規?;l展、構建5G應用生態、培育5G應用產業等開展的工作情況,出臺并落實政策措施情況;地方政府建設5G相關產業集聚區、5G產業創新基地、5G創新應用引領區等情況。
三、工作程序
按照“管局牽頭評估、地方協調支持、產業協同推進”的總體工作安排,各地通信管理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總結評估工作;各城市發揮規劃制定、政策支持、統籌協調作用,組織轄區內相關企事業單位具體開展5G應用推進工作,并配合做好總結評估。具體安排如下:
(一)部署實施階段(2025年1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部署2025年度5G應用“揚帆”行動總結評估工作。各?。▍^、市)通信管理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加強統籌協調,指導推動各地加強政策支持,培育市場需求,引導各類經營主體發揮合力,積極參與5G應用“揚帆”行動總結評估工作。
(二)評估報送階段(2025年12月)。各地通信管理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結合本區域實際情況,總結評估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5G發展及應用情況,切實做好關鍵指標數據核實,于2025年12月30日前在5G應用“揚帆”行動發展監測平臺(https://5gyfcs.cn:56101)填報發展情況報告(見附件2),并將紙質版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發展司)。
(三)組織復核階段(2026年1月—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結合報送情況,統籌采用數據核實、技術評測、專家復核等方式對地方總結評估情況進行復核,總結年度5G應用“揚帆”行動評估情況。
(四)交流推廣階段(2026年3月—4月)。工業和信息化部通報所評估城市5G應用發展情況及經驗做法,并通過推進會、媒體行等形式加強宣傳推廣和經驗分享,營造良好發展環境。鼓勵地方通信管理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省內其他城市加強指導,進一步推進5G規模化應用。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多方協同。各地通信管理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強化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工作協同,指導各城市因地制宜推進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總結評估工作。基礎電信企業集團公司要指導各地分(子)公司,積極參與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評估工作,并在配套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認真評估把關。各地通信管理局牽頭負責本地區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發展情況的評估把關,通過組織專家評審、實地調研、調取系統數據等,確保報送數據真實準確。
(三)加強動態跟蹤。各地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充分利用常態化監測手段,對2024年已完成5G應用“揚帆”行動評估的城市加強跟蹤監測,持續提升5G網絡覆蓋、用戶規模等,2025年12月30日前將5G應用指標最新進展情況上報5G應用“揚帆”行動發展監測平臺,鼓勵深化探索5G輕量化(RedCap)及5G-A的發展,通過打造5G-A萬兆產業園區、低空通信基礎設施、5G智能體驗新場景等探索5G-A創新應用。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發展情況及時優化調整評估參考指標。
(四)注重宣傳推廣。鼓勵各地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基礎電信企業集團公司加強對本地區、本公司主要做法的分享和經驗交流,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附件:
1. 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評估參考指標
2. 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評估情況報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5年11月23日


溫馨提示
查閱《附件2. 5G應用“揚帆”行動重點城市評估情況報告》,請訪問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www.miit.gov.cn)或點擊文末左下角“閱讀原文”。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發展司